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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21号文件《关于开展学习中华传统文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2 点击数:

各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与我校对大学生的育人理念,特下发此通知: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线,以推进大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培养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活动内容

1、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参观学校的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等,结合校史、院史、和人物史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

2、每学期可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学校专业国学社团等进课堂,讲授中华传统文化。

3、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以“忠、孝、礼、义、仁、诚、爱”等中国传统文化为思想的主题班会及演讲讨论,让同学们充分表达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

4、每人每月至少读一本与中国传统文化有关的书籍,社会类、文学类、哲学类、艺术类等不限,结合教务处的“读经诵典”活动,开展读书分享会或畅聊会等活动,写一篇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读后感。

三、 活动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深入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沃土,辩证看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3、 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关心国家命运,自觉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4、 各学院把组织相关活动的通讯文章、视频、图片整理汇总每月的20号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最终成绩将作为年终考核。

四、 活动时间

2014年9月-2014年12月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琨 王丽娜

联系电话:7176

邮箱:xtwzzhb@126.com

请各学院团总支尽快将此通知转发到各团支部,并切实抓好工作的督促督导。

共青团青岛滨海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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