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立项后认真查看立项通知(或合同书或协议书),按照时间节点,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过程性材料。从科研处外网“政策法规”栏目查看相关管理办法或结题要求,所需材料可从科研处外网“相关下载”中查找,也可以到相关官网下载最新版。
1.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一般每年的5月份、11月份左右提交结题材料,根据科研处通知。
2.青岛市双百课题: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立项通知要求项目负责人自行提交结题材料。
3.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照研究计划自行提交结题材料。
4.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每年3月15日、11月15日集中结题,根据科研处通知。
5.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山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大研究课题、山东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等缴纳800元或600元结题鉴定费的项目: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立项通知要求条件时间提交结题材料致科研处,科研处视情况发布通知。
6.山东省高校发展计划项目(科技类、社科类):科技类根据合同约定时间、社科类重点根据合同约定时间、社科类一般项目根据申报书研究计划时间开展课题研究,科研处在6月份、11月份下发通知集中接收结题材料,负责人也可以随时提交结题材料。该项目2019年起停止申报。
7.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网上自行提交结题材料,并通知科研处审核。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
9.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含专项):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立项通知书约定时间,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说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向科研处提交结题材料。
10.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应用研究项目(不含省社科规划中的科普专项):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立项协议约定时间完成研究,并结合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
11.山东省金融应用重点研究项目: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立项协议约定时间完成研究,并结合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
12.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科项目(含专项):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
1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向科研处提交结题材料。
14.山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立项:自行加入通知的立项工作群,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按期提交结题材料致科研处。
15.山东省青少年研究规划课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科研处每年6月、12月下发通知,集中受理结项。
16.全国高校外语教学科研项目、外语教育基金项目: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合同自行提交结题材料。
17.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一般4月、10月办理结题,根据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
18.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一般4月、10月办理结题,根据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
19.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按照计划开展研究,结题前提交科技报告(一般3个月才能拿到科技报告证书),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结题材料(2016年及以前提交纸质材料,2017年及以后通过科技厅云平台办理结题)。
20.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计划开展研究,结题前提交科技报告(一般3个月才能拿到科技报告证书),根据科研处通知在科技厅云平台办理结题。
21.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立项通知中约定时间,结合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致科研处。
22.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课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计划时间自行提交结题材料。
23.高等教育学会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计划时间自行提交结题材料。
24.全国商科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课题:按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计划时间自行提交结题材料。
25.横向课题:根据合同按期向科研处提供结项证明。
26.校级课题:照计划开展研究,根据科研处通知提交结题材料,一般每年2月-3月提交。
27.其他:单独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刘欣然 内线: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