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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演讲、征文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教育,努力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发奋成才,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校团委特此举办“我的中国梦”演讲、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活动目的

各学院团总支要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组织学生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结合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历史、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结合新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结合自身经历感受和人生规划,讲述自己的“中国梦”,畅想民族复兴的伟业,改革开放的大业,国家发展的愿景、人民群众及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立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三、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四、比赛时间

征文上交时间:4月7日

演讲比赛决赛时间:4月11日晚

五、比赛程序

1、全校范围内开展“我的中国梦”优秀稿件征集活动,各学院团总支自行收集学院稿件并进行选举,将选出的优秀稿件于4月7日上交至校学联组织部,最终由校团委进行评选。

2、演讲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演讲主题和目的要求,自行组织初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至校学联组织部进行复赛。

复赛:校组织部组织专业评委对学院团总支报送的优秀参赛选手进行考核,并选出决赛选手。

决赛:以现场比赛、打分、颁奖的形式进行,确定最终获奖选手名单并颁发证书,以资表彰。

六、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优秀稿件将推荐至青岛各大类报刊、校报发表。

演讲比赛设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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